·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位置: 280孕育网 >> 妈妈生活 >> 家庭律师 >> 正文 热列庆祝280孕育网开通  [2007-03-10 02:37:04]
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布执行的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关于对无效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第三十号法释中规定“有权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第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号法释中是指下列人员: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字体:          字体颜色
论坛求助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280孕育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280孕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的文章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EMALI连系我们。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三十女人可以精致到底...
 白领平衡家庭事业注意...
 女白领们的24小时保湿...
 莫让美腿添“青丝”
 保姆的安全培训课
 夏天宝宝睡觉要防寒
 夏日炎炎防痱子
 产后恢复健身法
 我的减肥战斗史
 年节期间准妈妈的体重...

Copyright (C) www.280yy.com 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6066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