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职业女性不敢生孩子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担心在职场遭受怀孕歧视,或者是担心怀孕影响到考核和升级,这就使怀孕这件美好的事情变了调,成了令人忧虑且让人裹足不前的绊脚石。
下面的职场困境,您是否遇到过呢? 歧视一:遭遇职场上的“禁孕条款” 讲述人:王丽丽 职业:公司职员 年龄:28岁 3年前我研究生毕业,由于专业不是太好,在找工作时我遇到了困难。等了好久,才有公司要招我们专业的,经过一层层选拔,我得到了这分工作,专业对口,待遇也不错。可到了签合同的时候,我才发现,合同中竟然有这样的条款:5年之内职员不能怀孕,否则便以自动离职处理。当时,我心里有点担忧,也有不服,可到底是求职心切,合同就这么签了。 可今年5月份我发现,我怀孕了!我28岁,按说也算晚育了,老公及家人也一直想要个孩子,可一想到合同上的“禁孕条款”,我就很害怕,害怕因为怀孕,失去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我,该怎么办? 专家支招 目前,中国女性就业人口有3.3亿,然而因为怀孕生育问题,女性在就业和工作中常常受到歧视。根据全国妇联调查显示,有40%的妇女在孕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因生育等正常生理行为受到权益侵害,要工作,还是要孩子,已经成为困扰许多职业女性,甚至家庭的两难问题。而一些企业要求女职工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已成为不成文的规矩,因为考虑到生育子女而离岗、抚养孩子影响企业工作的连续性,会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成本支出。 如果真的存在这种女性就业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的协议,那么它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虽然有用工自主权,但是必须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之下。用人单位无权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签署此类协议,女职员最好先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您签署了这样的合同,如果因为怀孕而丢失工作,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诉或采取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1] [2] [3] [4] 下一页 |